《行政院1110915院臺財字第1110187556號公告》
公告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主旨: 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依據: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第2項。
參照: 財政部表示,為穩定物價,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規定,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報行政院核定公告自本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該部說明,行政院前核定公告自本年2月7日起至9月30日止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經產業主管機關評估,黃豆、小麥及玉米進口價格預期下半年可望回跌,惟相較於俄烏戰爭前價格,尚處於相對高檔,爰報奉行政院核定並於今(15)日公告自本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延續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
財政部呼籲,營業人及進口業者響應政府平穩物價政策,將上開降稅利益如實反映降低商品售價,以切合政府穩定物價美意。
參照:
1110526院臺財字第1110176203號公告
1110328院臺財字第1110169898號公告
1110207院臺財字第1110163916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