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訊-稅務新聞

•NEWS

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

2025-03-04

《財政部1040205新聞稿》

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

該局說明,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

1.2,811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者,課徵281萬1,000元,加超過2,811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5,621萬元者,課徵702萬6,000元,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20%。

附表:

































速算公式



單位:新臺幣元



課稅贈與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28,110,000以下



10%





28,110,001~56,210,000



15%



1,405,500



56,210,001以上



20%



4,216,000



本年度課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