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090907勞動條2字第1090077231號公告》
主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六十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