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101229經授工字第11020446242號公告》
公告本部「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項下主題式研發計畫「金屬製品數位轉型暨供應鏈韌性升級計畫」資格條件
主旨: 公告本部「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項下主題式研發計畫「金屬製品數位轉型暨供應鏈韌性升級計畫」資格條件。
依據: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計畫限由單一家金屬製品製造業之中小型企業單獨提案申請,有關金屬製品製造業之中小型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行業類別:須同時符合工廠登記及公司登記
工廠登記為其中一類:241–鋼鐵製造業、242–鋁製造業、243–銅製造業、249–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251–金屬刀具、手工具及模具製造業、252–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253–金屬容器製造業、254–金屬加工處理業、259–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公司登記為其中一類:CA01–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CA02–金屬製品製造業、CA03–熱處理業、CA04–表面處理業、CA05–粉末冶金業、CP01–手工具製造業、CQ01–模具製造業。
(二)企業規模:須同時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及合併報表年營收新臺幣10億元以下之條件。
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訂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
合併報表年營收新臺幣10億元以下之企業。
註:若企業具備2個(含)以上生產中工廠,且申請計畫內容包含跨廠、跨區之數位資訊串接或供應鏈整合升級等項目,不在此限。
(三)其他條件: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