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訊-稅務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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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有關納稅人申請以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所得稅案件之處理原則及未依限繳納其利息及滯納金之計算規定函令

2022-02-12

《財政部1110105台財稅字第11004699371號令》

廢止有關納稅人申請以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所得稅案件之處理原則及未依限繳納其利息及滯納金之計算規定函令

廢止本部98年6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804545380號函、98年7月13日台財稅字第09804545500號函及99年12月15日台財稅字第09904542400號函,自111年1月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