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訊-稅務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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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列印筆(Hand-held printing pen)」係用以加熱並擠出熱熔性塑膠線材,供使用者能自由創建立體結構物件,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1及6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8477.80.00號,自即日生效

2022-02-12

《財政部1110105台財關字第1111000162號令》

「手持列印筆(Hand-held printing pen)」係用以加熱並擠出熱熔性塑膠線材,供使用者能自由創建立體結構物件,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1及6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8477.80.00號,自即日生效

一、「手持列印筆(Hand-held printing pen)」係用以加熱並擠出熱熔性塑膠線材,供使用者能自由創建立體結構物件,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歸列稅則號別第8477.80.00號。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