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0924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1201號令》
核釋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4條第2項第3款所稱之溢繳應付帳款包含經信用卡持卡人同意,所獲政府就數位振興五倍券及各部會加碼回饋款項提供之匯入款 一、「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之溢繳應付帳款包含經信用卡持卡人同意,所獲政府就數位振興五倍券及各部會加碼回饋款項提供之匯入款。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