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0616金管證發字第1110382584號函》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八七)台財證(一)字第○三六九三號函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計畫變更應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八七)台財證(一)字第○三六九三號函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計畫變更應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